为了加强安全管理,确保在应对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、迅速、高效、有序的处理,保证师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,保护公共财产,维护校园稳定,结合幼儿园实际,特制定本预案。
一、基本情况
我园占地6535m2,有教学楼、教学办公楼、后勤楼及家属楼各一栋,总建筑面积7613 m2。位于建国路北端,有东、南两个大门。东门面临建国路,门前畅通;南门面临劝业市场,菜市场等,道路较狭窄。家属楼位于园内,北邻铁路。
二、突发性事件范围
1.校园伤害事故
2.火灾
3.地震
4.幼儿走失事故
5.被盗事故
6.食物中毒事故
7.卫生防疫事故
8.燃气、水电事故
9.停水、停电、停暖气、停天然气
10.其他突发性事件
三、突发事件应急机构的组成及分工
(一)成立宝鸡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,领导小组组长由园长担任,副组长由党支部书记(后勤副园长)、副园长担任。工会主席、办公室主任、保教主任为领导小组成员。领导小组成员按其所在部门的职能、职责各负其责。
园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。
(二)领导小组成员分工
组长(园长):全面负责协调处理突发事件的一切事务。落实应急处理责任制,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、应急救援、善后处理及恢复教学生活秩序工作,及时发现并着力解决有关问题。
副组长(党支部书记、后勤副园长):与园长共同负责协调处理突发事件的事务。负责处理突发事件中有关后勤方面的工作,组织领导伙管、财务、保健、门卫等人员的相关工作。做好现场的治安管理工作。
副组长(保教副园长):负责做好突发事件中,班级幼儿、教师的管理工作。
办公室主任:协助后勤副园长工作;负责组织联系和传递信息。
工会主席:搞好交通疏导,保障事件处理车辆、人员迅速抵达现场。
保教主任:协助保教副园长做好班级师生工作。
保健大夫:负责突发事件中的伤员救治工作。
班级人员:负责保护照顾好幼儿。
其他各部门人员:按照园"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"的统一部署做好各项工作。
四、应急处理程序
(一)报告程序
1.发生火灾、校园伤害等事件时,任何人有责任第一时间拨打以下电话:
报警电话:110
火警电话:119
医疗急救电话:120
相关部门电话:
经二路派出所:3212841
市教育局值班电话:3898669
市教育局24小时公开服务热线电话:3658017
市疾控中心电话:3361329
2.迅速报告园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。
3.重大不安全事故、突发性事件必须以最快的速度电话报告市局、4小时之内书面报告。发生经济、被盗、火灾等事件要在12小时之内书面报告市局和相关科室。
(二)处理程序
1.接报后,园领导及有关人员要迅速赶到现场,在园长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。事件结束后要向市教育局报告处理结果。
2.处理措施
⑴当发生校园伤害事件时,保安要迅速拉响警报(急促铃声连续三次),教师要组织好幼儿撤离,保护幼儿的生命安全。
⑵当发生火灾事故时,要及时组织好幼儿疏散、撤离工作。报警要说明火灾发生的地点、单位、路名、门牌、灾害种类、程度、目前状况及本人姓名、联系电话号码等。并及时组织力量控制火源和开展自救互救。
⑶当地震发生时,第一时间,如果在室外活动要把幼儿集中到操场中间空旷场地;如果在室内上课要指挥幼儿迅速抱头、闭眼,躲到桌子下面以及房间内侧的墙角或者洗手间;如果是正在午睡要叫醒幼儿,并有序组织幼儿躲在床底下或墙脚处。第一次震动后,快速有序组织幼儿撤离到操场。
⑷当发生幼儿走失事故时,当事人要第一时间报告园领导,迅速寻找。
⑸当发生被盗事故时,要保护现场,同时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,并做好登记。
⑹当发生中毒事件时,由伙管人员封存现有食物,并向防疫部门和医院及时提供食物样品,无关人员不允许到操作间。
⑺当发生卫生防疫事故时,立即封闭疫点,及时隔离发病人员,保持接触人员的相对封闭,以免疫情扩大。
⑻当发生燃气泄露事故时,立即关上燃气阀门、组织人员撤离。
⑼当发生天然气检修时,由伙管员负责与外联系幼儿用餐品种、数量。
⑽当发生停水时,由伙管员就近联系水源组织人员拉水或联系消防车供水。
⑾当发生停电时,课间操班级自行组织,由职工灶负责烧开水,班级人员按时去提取。
⑿当暖气发生故障,由维修人员及时处置。发生停暖气时,教师要做好幼儿保暖工作,暖气来之后维修人员及时做好排气工作,使暖气正常运转。